市國資委網絡信息發布管理制度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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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各科室在Internet上發布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辦公室負責。凡需要向互聯網發布的信息,需由科室指定信息員報送辦公室,經審核通過后發布,具有時效性的信息,需當天報送。凡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推送,需由科室指定信息員先報送題目至辦公室,填寫微信公眾號審批單,經擬稿人和分管主任審核簽字后發布。
第二條 建立信息發布、審核和登記制度,所有上網信息必須“先審后發”,遵循“誰主管、誰主辦、誰負責”的原則。各科室發布的信息須經辦公室主任審核。發布員和審核員要遵從信息發布與審核流程,遵守信息保密與安全管理制度,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主頁內容在發布前須經單位負責人審查。
第三條 各科室應指定一名網絡信息員(名單報辦公室備案),負責本科室信息的上報、網站信息的收集,辦公室網絡信息員負責辦公信息的收發、網站信息的更新和維護等工作。網絡信息員還應注意本單位用戶賬號及密碼的保密工作,要經常更換密碼,不得轉告他人。
第四條 信息的發布和接收要做到及時準確,由辦公室定期進行檢查、評比。已發布信息的原始資料應及時分類存檔,做到有案可查。
第五條 用戶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網絡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的政策及法規,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,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,不得制作、查閱、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。
第六條 用戶不得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,破壞網絡服務和網絡設備的活動,這些活動包括在網絡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;傳播計算機病毒;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;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等等。
第七條 各科室和個人應嚴格監視通過網絡的電子郵件和各類信息。凡發現網絡上有違規或有害信息,應立即向本單位領導、信息安全員報告,由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作出及時處理。不得將任何反動信息外泄,做到不看、不信、不傳。
第八條 機關應定期進行有關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,嚴禁將涉及國家政治、經濟、軍事、外交、科技方面的秘密文件、資料和科研信息上網。用戶不得利用網絡進行國際間的挑釁或傳輸引起國際爭端的文件。
第九條 凡開辦相關網站,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請,經審查批準后方可開辦。已開辦的網站,如未經批準的,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。凡開辦相關政務新媒體,
威海市國資委 2021年2月9日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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